貨物品種繁多,根據運輸、裝卸等要求不同,常用的分類方法有:
1. 按運輸條件,可分為普通貨物和特種貨物。普通貨物是指對車輛結構和運輸組織無特殊要求的貨物。特種貨物是指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特殊結構的車輛或需要采取特殊措施運送的貨物,如長大笨重貨物、危險貨物以及采用馱背運輸方式發送的商品等。
2. 按裝卸條件,可分為件裝貨物、散裝貨物和罐裝貨物。件裝貨物是指按件重或體積裝運的貨物;散裝貨物,也叫堆積貨物,采用輸送、鏟抓、傾卸等方法裝卸,如煤炭、礦石、砂石等;罐裝貨物,一般是指無包裝的液體貨物。隨著裝卸技術的發展,許多粉末和小顆粒狀的貨物,如水泥、糧食等也采用罐裝運輸。
3. 按托運貨物的批量,可分為整批和零擔貨物。一批托運貨物重量3噸及以下為零擔貨物,其中,單件體積一般不小于0.01立方米,不大于1.5立方米;單件重量不超過200公斤, 物長、寬、高分別不超過3.5米、1.5米和1.3米。托運貨物3噸以上,但按零擔貨物受理,也認定是零擔貨物。一批托運貨物計費重量3噸以上或雖然不足3噸,但其性質、體積、形狀需要一輛汽車運輸的為整批貨物。
4. 按貨物的品名(種)分類。目前道路運輸貨物分為 17類21種,即煤炭及制品;石油天然氣及制品;金屬礦石;鋼鐵;礦建材料;水泥;木材;非金屬礦石;化肥及農藥;鹽;糧食;機械、設備和電器;化工原料及制品;有色金屬;輕工、醫藥產品;農林牧漁業產品;其他貨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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