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鐵路貨物運輸種類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一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需要一輛以上火車運輸應按整車托運;不夠整車運輸條件的,按零擔托運;符合集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托運。按零擔托運的貨物,一件體積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 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過300件。
(2)按一批托運的貨物,必須托運人,收貨人,發站,到站和裝卸地點相同(整車分卸貨物除外)。整車貨物每車為一批。跨裝,爬裝及使用游車的貨物,每一車組為一批。零擔貨物或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以每張貨物運單為一批。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批必須是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過鐵路一輛貨車所能裝運的箱數。
(3)托運人或收貨人的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辦理貨物的托運,領取,變更或履行其他權利,義務時,應向車站提出委托書或證明委托的介紹信。
(4)托運任意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合同。
(5)車站根據批準的要車計劃和進貨計劃受理貨物。對于搶險救災物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物資,鮮活貨物,文藝演出用品,搬家貨物以及其他需要急運的物資,應優先運輸, 隨來隨收業務還包括零擔。
(6)托運人向承運人交運貨物,應向車站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托運人按一批托運的貨物品名過多,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記或托運搬家貨物以及同一包裝內有兩種以上貨物,須提出物品清單一式三份。托運人對其在貨物運單和物品清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負完全責任,匿報,錯報貨物品名,重量時還應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7)托運易腐貨物,“短壽命”放射性貨物時,應記明貨物的允許運輸期限。允許運輸期限只少須大于貨物運到期限三天。
(8)托運人托運貨物,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使用符合運輸要求,便于裝卸和保證貨物安全的運輸包裝。對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車站應會同托運人研究制定貨物運輸包裝暫行標準,共同執行。
(9)托運人托運零擔貨物,應在每件貨物上標明清晰明顯的標記(貨簽)。托運行李,搬家貨物除使用布質,木質,金屬等堅韌材料的貨簽或書寫標記外,并應在包裝內部放置標記(貨簽)。
(10)鐵路運輸貨物按件數和重量承運。
(11)貨物運輸費用,按照《鐵路貨物運價規則》的規定計算。托運人應在發站承運貨物當日支付費用。托運人或收貨人遲交運輸費用時,應向承運人支付規定的運雜費遲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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